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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拉木县婚姻、丧葬习俗

来源:西藏聂拉木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03日 阅读量:

  婚姻

  聂拉木县藏族居民的家庭结构以一夫一妻为基础,围系子女、兄弟、姊妹成员,部分家庭成员有叔伯、舅舅,多数家庭三世同堂,也有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的。一般每户平均5人,多则达10余人。儿孙满堂和睦相处家境富裕者,人称“福运”之家。

  西藏和平解放以后,通过宣传实施婚姻法等法规,聂拉木境内兄弟一妻或姐妹一夫等个别现象逐步消失。

  恋爱婚姻自由而不自主。青年男女通过节庆、集社、劳动等机会结识相恋互换信物,并征求双方父母意见。双方父母相互考查了解对方血缘及健康状况、品行。双方满意即测卜生辰八字,若无不合,便可正式提亲。过去家境富裕,有身份地位者讲究“门当户对”。男女双方相恋,如父母不允许时,有的私奔他乡,寻求土官头人庇佑,甚至落户,该父母表示不认“娘家”以示惩罚。定婚后男方或女方解除婚约者,必须退还聘礼,并付给对方一定违约费。举行婚礼通常需要5天、土官头人等富豪人家举行婚礼则需7天,娶亲人家选定吉日良辰举行“首入户式”后,一般新年初三正式举行婚礼,派遣其直系亲族黎明前去迎亲,新娘骑白马,当日中午或午后举行婚礼。婚礼由直系亲族中近亲主持,先念吉祥经,然后举行新人同饮“结亲誓酒”(在农牧区)或食“切玛尔”歌赞和对歌等仪式与活动,直到第二天、第三天由娶方宴请全村人(招待时间按家庭贫富而异、贫者接待1―2天,富者3-4天)。新娘嫁妆有牛、马、粮食及服饰类,一些地方夫婿送新娘回娘家拜望岳父母,岳父母要赐予牲畜或物品,新娘到婆家3天后便出门参加劳动。

  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深入宣传实施国家关于婚姻家庭政策法规,父母越来越注重子女自由恋爱。传统家庭结构变化不大,但分家新立户比例逐渐上升。

  丧葬

  聂拉木县境内与藏区各地基本相同,由于人的死因不同,而丧葬方式各异。凡因衰老或重病临到生命垂危之际,家人必须昼夜守候,尽心护理,不出远门,并通知在外亲属探望,告知自家直系亲属,主持协助办理丧葬活动,如请喇嘛念诵超度经,给寺院和活佛送布施、信件、守灵,帮做家务,接待吊唁者。根据“卦辞所示” 确定举行葬礼时间和形式。下葬有火葬、天葬、水葬三种形式。

  1、天葬

  人死后,把尸体卷曲起来,使其成坐的姿态,并把头部弯于其膝盖处,用白色氆氇织成的藏被包裹,由背尸人将尸体背至场地,后点烟引鹰,同时把尸体展开,解肢喂鹰。这种葬法大概是受释迦牟尼传记中所宣传的“舍身喂虎”精神的影响,所以时至今日,仍普遍流行。境内有雪木热、培孜热、德庆塘等地天葬场较为著名。

  据说公元11世纪,印度著名僧人唐巴桑杰来到西藏,并在日喀则定日县朗郭一带修行,创立了藏传佛教希解派,其竭力鼓励藏民进行天葬,亲自率领信徒围绕天葬台念经,超度死者的灵魂,并把这种丧葬方法推广到整个藏区。因此,与其它天葬台相比较,定日朗郭天葬台档次较高。

  至20世纪80年代末,由于人们的物质生活有了很大的提高,加之交通方便,使以往在聂拉木县境内天葬转移到定日朗郭天葬。

  2、火葬

  把遗体裹缚成胎式,放置柴垛浇油焚化的一种葬式。这种葬式后逐步被天葬替代。

  3、水葬

  把死者的遗体抬到堪舆(风水)成俗的河边,截肢投放到河里,这种葬式一般为游民或家境贫寒之所为。

  4、葬礼

  葬礼一般在人去世后2―3天内,亲友们前往吊唁,习俗上送钱、青稞酒及1条哈达。49天内,每过七天为死者念经行善、希望死者早日转世人间,这期间内,不请客,不歌舞,不洗头(在农牧区甚至不洗脸,不换衣服等)。49天一过,一切恢复原状,一年之后则请客招待各位亲友。

  

  资料来源:西藏聂拉木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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