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阿莎”是一首数千行的上古苗族爱情神话叙事长诗,传唱于贵州省黔东南雷公山区、清水江流域和都柳江部分苗族聚居区。“仰阿莎”是苗语音译,意为“水边的小姑娘”、“清水姑娘”,有冰清玉洁的含义,以此表现仰阿莎活泼美丽的外表和纯净而智慧的阳光性格。这首长诗在民间流传了数千年,在苗族歌手心目中,“仰阿莎”是最美的歌。它是祖先留下的一份珍贵文化遗产,是我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一朵奇葩,在我国民族民间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影响极大,意义深远。对《仰阿莎》这个题材的改编,改革开放后就一直在进行着,社会各界、各级关心民族艺术的领导、文化艺术界的专家等对《仰阿莎》搬上舞台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仰阿莎被誉为苗族的美神,她的美丽盖世无双,找她谈情游方的小伙子络绎不绝。传说仰阿莎既是大地之女,与别人不一样:“她的花衣呀,锦鸡的彩毛比不上,她的褶裙呀,只有菌子才相像。”8个支系族人中的姑娘,没有一个比上她,9个支系族人中的青年,个个想爱她。不一般的仰阿莎,“头天理容貌,第二天就笑,第三天就唱,歌声响遍了山谷,花朵开遍了树丫”。整首长诗以仰阿莎为核心,讲述了年轻美丽的仰阿莎被骗嫁给太阳大王,因婚姻生活不幸福而爱上给太阳打长工的月亮,并与月亮私奔,并且最终和月亮结合的故事。整首诗通过仰阿莎恋爱及婚姻纠葛的故事和情节,曲折地反映了整个古代封建社会历史阶段苗族婚姻的侧影,它是一部苗族人民的婚姻史诗。仰阿莎成了苗族姑娘追求爱情、争取婚姻幸福生活的代表。古代苗族人民把他们对生活的热爱、对爱情的渴望、对美好的追求、对邪恶的惩判及敢于面对困难、敢于征服自然、乐于勇往向上的精神凝聚成“仰阿莎”形象。
歌舞剧《仰阿莎》是作家韦文扬根据长诗“仰阿莎”改编创作的,剧本在2005年荣获第四届中国戏剧文学奖金奖。《仰阿莎》歌舞剧在尊重史诗事实的基础上,大胆虚构和夸张,将黔东南苗族音乐、舞蹈、服饰的美与美丽动人的爱情故事融合在一起,以拟人的手法成功塑造了美丽动人的苗族美神仰阿莎及太阳、月亮等形象。它是苗族神话叙事长诗的第一次生动展现,具有很高的观赏性、艺术性和思想性,具有非常鲜明的民族性、民俗性和地域性。
2008年6月,“仰阿莎”已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编号:Ⅰ-61
类别:民间文学
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参考资料: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组织编写《国家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解》,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