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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民族”一词源流考辨之中国起源说

来源:中国宗教网 作者:郝时远 2019年06月25日 阅读量:

  解读和定义“民族”一词是中国民族学、人类学等诸多学科长期关注的重要理论问题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曾多次引起讨论。在这些研究和争鸣中,学界同仁曾试图对“民族”一词的古代汉语例证及其含义进行研究,以期探求“民族”一词的中文源流。然而,由于中国古代文献浩若烟海,搜检“民族”一词的名词形式犹如大海捞针,以致“民族”一词不见于中国史乘,出现于晚清且由日本传入之说成为学界的共识。近年来,随着有关民族—国家、民族主义的研究引起诸多学科的关注,加之“族群”(ethnic group)概念的流行及其取代“民族”一词的倾向,再次引起学人对这些词语追根溯源的兴趣,“民族”一词见诸中国史籍的例证也渐次显现, “民族”一词在中文近代文献中出现的例证也推溯到了1837年。因此,重新审视这一学界业已形成共识的观点有了更多的实证支持。

  “民族”一词是中国古代文献固有的名词

  正如笔者在《先秦文献中的“族”与“族类”观》一文中所述,中国古代“族”的概念及其“族类”观源远流长,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分类体系,即所谓“君子以类族辨物”,对自然万物加以“族类”区分。在中国古代文献中,附之以“族”的词语,可谓名目繁多。仅《御定佩文韵府》所收录的“族类”词语就达160余个,如血缘亲属关系方面的“九族”、“宗族”、“家族”、“父族”、“母族”、“舅族”、“姻族”、“亲族”;区别社会地位的“皇族”、“帝族”、“王族”、“公族”、“贵族”、“豪族”、“强族”、“世族”、“国族”、“权族”、“望族”、“庶族”、“贱族”;区分华夷和姓氏的“氏族”、“部族”、“种族”、“异族”;归类动物的“水族”、“龙族”、 “毛族”、“鸡族”、“鳞族”、“虫鱼族”;还有“衣冠族”、“方雅族”、“轩冕族”、“高阳族”、“钟鼎族”,等等。可谓不一而“族”。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族类”之词俯拾皆是,但“民族”一词的确少见,不过并非不见。根据笔者对“十三经”、“二十五史”、《四库全书》、《四部丛刊》等古代文献的搜检,在剔除一些语焉不详、尚需进一步考究的例证后,以下几个例证以证明“民族”一词确属中国古代汉语的名词。兹列于下:

  1.“今诸华士女,民族弗革,而露首偏踞,滥用夷礼,云于翦落之徒,全是胡人,国有旧风,法不可变。”这段引文,出自南朝宋齐时期道士顾欢的《夷夏论》。此论系针对当时“佛道二家,立教既异,学者互相非毁”而作,引发了佛道之间空前激烈的大辩论。顾欢以华夷之别的观念解释佛道之异,认为道教为中华正教,佛教为西夷异法,前者劝善、后者破恶,是教化不同对象之术,故猛烈抨击南朝汉人改信佛教,“露首偏踞,滥用夷礼”的现象。“民族弗革”,系指国人的族属未变,而所谓族属即华、夷之分。顾欢卒于南朝齐永明年间(483-493),“民族”一词出自这一时期或之前,是目前所见最早的使用例证。

  2.“夫心术者,尊三皇、成五帝;贤人得之,以伯四海、王九州;智人得之,以守封疆、挫勍敌;愚人得之,以倾宗社、灭民族。故君子得之固穷,小人得之倾命。是以,兵家之所秘而不可妄传,否则殃及九族。”此论出自唐代李荃所著兵书《神机制敌太白阴经》(《太白阴经》),成书于唐乾元二年(759)。其中“倾宗社、灭民族”可以理解为国家、政权层面的亡国灭族,也包含了中国传统家族范畴的宗社、九族。

  3.“上自太古,粤有民族。颛若混命,愚如视肉。”这段引文出自晚唐诗人、思想家皮日休(约834-883)所撰的《忧赋》。皮氏曾入朝为官,后因参加黄巢起义故正史无传。《忧赋》是有感于“见南蛮不宾天下,征发民力将敝”而作。这里所说的“民族”系指南蛮之民,其族属意义显而易见。

  5.“金人既得楚州,始许治运河并闸水,悉以江浙掳掠舟船自洪泽口入淮至清河口。是时,国奉卿以楚州既陷,居于赵琼寨中与琼谋劫其舟船,乃以二百余人夜掩不备劫之,有被虏贵官二十余家,各称其民族。”被劫舟船所载,系金人俘虏的宋朝官家人等。“各称其民族”指自报家门的姓氏、门第和身份,即宗族之属。

  6.“民族虽散居,然多者千烟、少者百室、又少者不下数十户。”作者郑之侨(1707-1784),乾隆二年(1737)进士,为官尤重劝课农桑,上引为其论说“重保甲”事宜所述。“民族”一词泛指黎民百姓。

  7..“臣闻江右闽粤民多聚族而居,其族长、乡正诚得端人为之,一族中匪类有所不容。地方官勾摄人犯常赖其协捕,是以词谱修明之处,其人民皎然难欺,不特一方之民族无可假冒,而一乡之良莠无可掩藏。惟先劝导大户乐于尊从,而后推及单门,咸得稽覆。故欲于保甲皆真确,必当视绅民无偏私也。”这条收入《皇朝经世文续编》的奏请实行保甲制疏,系咸丰元年(1851)宗稷辰所上,所谓“一方之民族”是指“聚族而居”、宗族之属各有所归的乡民百姓。

  从这些记载中不难看出,“民族”作为一个名词确属中国古代汉语中的词语。其使用虽然不普遍且未收入类书辞典,但自魏晋以降的1300余年间(493- 1851)见诸历史文献的实证不乏其例。中国古代文献中的“民族”一词,就其含义而言,既指宗族之属,又指华夷之别。宗族之属包括了泛指的民众,也包括了相对于“皇族”的“贵族”、“世族”、“巨族”之类。华夷之别,则包含了区别“五方之民”(蛮、夷、戎、狄、华夏)的意义。如果说上引例证中顾欢的“民族弗革”、何送英的“中原之民族” 是泛指汉人,那么“粤有民族”则确指南蛮,这种应用实例表明,“民族”一词在用于华夷之别时属于并无歧视意味的抽象指称。至于“皇族”与“民族”的对应关系,则又揭示了“类族辨物”的阶级关系,即居于统治权力中心地位的家族、宗族为“皇族”,其他身份和民间百姓为“民族”。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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