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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拉族简志

来源: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编辑:王韵茹 2018年03月20日 阅读量:

  一、民族概况

  撒拉族是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之一,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有130607人,主要聚居在青海省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少部分散居于化隆回族自治县甘都镇以及西宁市、格尔木市、黄南藏族自治、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等地区,甘肃省积石山县大河家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阿勒泰哈巴河县等地区也有少量撒拉族居住。

  撒拉族有本民族的语言,使用汉文。撒拉语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西匈语支葛逻禄语组,与同一语族的乌孜别克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一样,都属于黏着语类型。由于撒拉族长期和汉、回、藏等族杂居,所以不少撒拉族人兼通汉语或藏语,而且撒拉语中吸收了不少汉语借词。另外,在宗教和日常生活中,还保留了一些阿拉伯语、波斯语的词汇。

  二、族源与族称

  撒拉族一直以来自称为“撒拉尔”,周边的藏族与土族也称其为“撒拉尔”,而在汉文历史文献的零星记载中却有“番回”“撒喇”“撒拉”“撒立番回”“回番”“撒拉回子”“撒拉回”等多种称呼。直到1954年,经过民族识別才正式定名为撒拉族。

  据民间传说和历史文献中的零散记载,撒拉族的先民在元初从中亚土库曼斯坦一带迁徙而来,定居于今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至今已有近800年的历史。

  撒拉族的先民初来中国时,人数不多,且男多女少。他们在与周围藏、回、汉等民族长期的交往中,不断吸收了新的成分而繁衍壮大。特别是在撒拉族形成的过程中,由于其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与回族相同,相当一部分回族人融入了撒拉族中。如今撒拉族有韩、马、冶、何、沈等五大姓,其中马、沈两姓,其祖先原来就是河州(今临夏)地区的回族。这样,到了明朝嘉靖年间,撒拉族人口已达1万余人,约2000余户,逐渐形成为一个民族。

  撒拉族是在我国封建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发展起来的一个民族,其社会结构是以封建生产关系为基础的封建制度。早在撒拉族先民东来之初,其首领尕勒莽就被册封为积石州的达鲁花赤,传至二世。明朝洪武三年(1370)其首领韩宝归附明朝以后,曾被封为世袭百户,属河州卫积石州千户管辖。从此开始,在撒拉族地区形成土司制度;清朝初年,仍然沿袭明朝的制度。到雍正年间,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巩固,为加强对撒拉族地区的统治,于雍正八年(1730)在循化设立了循化营,并修建了循化城堡。乾隆二十七年(1762),又把河州同知移往循化,改营为厅。这样,清朝便于撒拉族地区建立了流官统治。但撒族地区的土司制度仍然保留着,一直延续到光绪二十二年(1896)才被彻底废除。

  三、社会经济

  撒拉族的经济经历了一个以牧为主到以农为主的历史发展过程。元代,当撒拉族先民定居循化后,即开始畜牧业经济,主要是养马。人们的日常生活资料大部分依赖于畜牧业产品,撒拉族与其他民族的交易,也多以牲畜和畜产品为主要商品,结婚行聘则以牲畜为彩礼。其后,随着农业的发展,耕地面积不断扩大,牧场相对减少,人们的食物结构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以农产品取代了肉食,交易也逐渐转为以农产品为主,畜牧业成了农业的补充,主要饲畜,放牧形式一般有自然放牧和家庭饲养两种。

  四、宗教信仰与民俗文化

  撒拉族信仰伊斯兰教。据民间传说,撒拉族先民东迁时,携带了一本珍贵的《古兰经》。定居中国以后,他们在所生活的地区修建清真寺,各寺设伊玛目管理日常宗教事务。伊斯兰教在撒拉族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卡迪(宗教法官)制度,具体执掌教法,下设穆安津(负责宣礼)、伊玛目(负责礼拜及讲经)、海推布(负责念“呼图白”,即宣教演说)。撒拉族宗教信仰十分虔诚,平日重视“五功”,恪守教规,特别重视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届时要举行隆重庆典。其风俗习惯同周围回族相似,但在长期的历历史发展中,受特定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又有其独特风格。

  撒拉族男子爱穿白色的对襟汗褂,腰系红布带或绣花腰带,外套适体的黑色短坎肩。青年妇女喜欢穿色泽鲜艳的大襟花衣服,外套黑、绿色的对襟长或短坎肩。与回族一样,撒拉族男子多戴白色礼拜帽,女子戴盖头。

  撒拉族主食以小麦为主,辅以青稞、荞麦、洋芋及各类蔬菜。主食通常做成馒头、花卷、烙饼、馄饨、面条、面片、散饭、搅团等式样。副食主要吃牛羊肉和骆驼肉,也吃鸡、鸭、兔、鱼等。忌吃猪肉、自死物及动物血液。忌饮酒。茯茶和麦茶是男女普遍爱喝的饮品。“麦茶”是一种自制传统饮料,本民族叫“尤吉”,即将小麦炒成焦黄、碾碎成小颗粒,冲水加适量食盐熬煮而成,有的还配以花椒、小茴香、炒熟的苦杏仁等,调入牛奶,味道清香可口,营养丰富。

  撒拉人多聚族而居,他们对住宅的布局历来十分讲究,住房四周围以土墙,一般庭院里栽有花木,房后有果菜园,显得朴素、美观、清洁、整齐。房屋多为四合院式平顶土房,以土木结构为主。

  撒拉族的婚姻习俗一般分4个步骤:首先要提亲。男家看中某家闺女时,就请媒人向女家提亲。其次是纳定。获女家同意后,男家择定日期,请媒人向女方家送“定茶”,女家接受了“定茶”即表示正式应允,不再另许别人。接着是送“彩礼”。最后是迎娶,由男女双方择定吉日(大都是伊斯兰教的聚礼日,即星期五“主麻日”),请阿訇念“尼卡哈”,致结婚训词,婚姻始得正式承认。

  撒拉族的葬礼一般按伊斯兰教规定进行,为土葬,不用棺椁。病人亡故后派人告知远近亲友及本村清真寺阿訇、亲友等前来吊唁,进行悲切的“哭丧”,撒拉语叫“牙斯牙格拉”,其内容主要是对亡人生前德行的赞美。送葬时,要为亡人举行殡礼。葬后第三天,丧家要宰羊煮“麦仁饭”,撒拉语叫“高吉尕依纳特”,请亲友和本村老幼共餐,并给他们分送油香、肉份子。来客则送亡人家若干茯茶、现金等。亡人去世后的“头七”、“二七”、“三七”、“四十天”和百天,家人都要请阿訇举行悼念仪式。

  五、文学艺术

  历史上撒拉族只有本民族语言而无文字,一般使用汉文,所以其作家文学的产生较晚,只有近半个世纪的历史。相对于作家文学而言,撒拉族民间文学源远流长,其种类有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叙事诗、谜语等。最早的传说当属《骆驼泉的传说》,它讲述了民族迁徙的历史。由于撒拉族信仰伊斯兰教,通过阿訇“讲经”等形式所传播的伊斯兰教及阿拉伯、波斯的传说故事,在撒拉族中也有广泛流传。撒拉族的主要艺术有刺绣、书法、建筑等。其中最具有特点的是清真寺建筑艺术。特别是近些年修建的清真寺,采用阿拉伯圆顶穹隆式的建筑风格,格外引入注目。

  (编辑时略有改动)

  

参考资料:

  1.马成俊、马建新著:《走近中国少数民族丛书—撒拉族》,辽宁民族出版社,2014年

  2.杨圣敏主编:《中国民族志》,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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