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是民族自称,意思是“住在山林中的人们”。
历史上,鄂温克以狩猎为业,他们衣兽皮,住桦皮屋,饲养驯鹿,创造了独具特色的鄂温克族狩猎文化。
鄂温克人饲养驯鹿具有悠久历史。相传很久以前,他们的8位祖先在山中狩猎,捉住了6只野生鹿仔带回饲养,久而久之发展成了人工饲养驯鹿的传统。据专家考证,鄂温克人饲养鹿可追溯到汉朝以前,《梁书》中关于“养鹿如养牛”的记载指的就是饲养驯鹿的北方民族。
由于历史发展和时代变迁,驯鹿在其他民族中都已先后消失,唯有鄂温克猎民坚守传统继续饲养驯鹿,因此获得“驯鹿之家”的称号。鄂温克人非常喜爱和保护驯鹿,视驯鹿为吉祥、幸福、进取的象征,也是追求美好和崇高理想的象征。在鄂温克的服饰和手工艺品中,常以驯鹿、鹿角等形象做装饰图案。因此可以说驯鹿文化是鄂温克族最有特色的民族文化。
鄂温克族人在狩猎时没有固定的住所,“撮罗子”是他们的传统民居。“撮罗子”,鄂温克语叫“希椤柱”,其外形与鄂伦春族的“斜人柱”相似,高约3米,底部直径约4米,是一种用木杆搭起的圆锥形简易房屋。“撮罗子”的建造是用木杆相互交合搭成上聚下开的框架,外面覆盖兽皮或桦树皮以遮挡风雨。这种建筑物虽然极其简陋,但搭建和拆卸非常方便,适于猎民居无定所的生活。
猎民在野外生活离不开篝火,因此鄂温克族人敬火如神。如在喝酒、吃肉前,要先向火里扔一块肉、洒上一杯酒,首先敬献火神,然后才能进食。再如鄂温克族人举行婚礼时不在室内,而是在野外燃起的一堆被称为“欢乐之火”的篝火旁边。证婚人宣布婚礼开始后,新郎新娘将用桦皮杯斟满的美酒泼在火里,表示对火神的尊敬,然后再向双方父母敬酒。之后参加婚礼的人们围着篝火载歌载舞,欢度良宵。鄂温克族人对火还有许多禁忌,如不许用带尖的铁器捅火,不许用水泼火,不许向火里扔脏东西,不能用脚踩火等等。
环形的驯鹿角与“撮罗子”、篝火、彩虹共同组成的象征性图案,体现了鄂温克族的狩猎文化特征,表达了鄂温克族人民对吉祥、幸福和美好未来的向往。
参考资料:毛公宁主编:《中国少数民族风俗志》,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