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族的族称,是在这个民族与外民族接触交往中形成的。中华民族从自在民族转为自觉民族,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后、随着帝国主义列强侵入中国完成的。自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始形成。20世纪30年代的抗日战争,强化了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与命运共同体意识。新中国成立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中国成立60多年民族工作的实践和理论基础上,明确指出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指明了方向。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涵
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是官方文件首度明确使用“中华民族共同体”。在“中华民族”概念后加上“共同体”一词,进一步确认并强化“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确认中华民族作为共同体意义上的内部各民族与国家关系定位以及战略目标,从而明确提出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中华民族+共同体”凸显中国各民族是一个“同呼吸、共命运的整体”,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又一次创新。
“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既是对西方民族国家理论的一种超越,又是对中华民族概念的丰富与发展,同时,这也是一个极具包容性和生命力的概念,充分彰显各民族在共同体内的平等地位。此外,随着祖国统一进程的推进,随着我国对外交往增多,渐渐出现港澳台和大陆外来移民的民族成分界定问题。“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还能够为愿意加入或回归中华大家庭的其他民族提供一种理论可能。总而言之,“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既是国家认同,也是民族认同,但更重要的是共同体认同———中华各民族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是指各民族个体成员对中华民族及与其相联系的政治共同体的认可、接受和热爱,具体表现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忠诚、归属感和情感依恋等行为和态度。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提出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进行了民族识别工作,历时30年,确认了56个民族,这56个民族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容,这从实践上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提出做好了准备;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民族工作的新发展,费孝通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既强调中华民族从多元走向一体的历史,又尊重一体化进程中的多元现状,这在理论上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提出做好了准备。
(一)民族识别工作: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践基础
民族识别就是对居住在一定地域上的人们共同体就其语言、经济生活、文化和心理素质以及历史来源等要素进行综合的考察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其族属和名称。
民族识别是新中国成立后为了迎合我国特殊的国家整体建设需要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基础性民族工作,从1950年开始,到1987年结束,历时30多年。其间,经过调查组识别和当地有关民族群众协商同意,中央陆续分批审定和公布了构成中华民族的56个民族。
民族识别工作完成后,我国以法律的形式宣布了中华民族由56个民族组成,这样一个民族格局构成了现今中国民族关系的基本框架和所有制度、政策设计实践的基础。这在实践上明确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容,是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践基础。
(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基础
费孝通于1988年在香港汉语大学演讲时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
费孝通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有两层含义:一是从民族角度看,“多元”指56个民族,“一体”指中华民族;二是从文化角度看,“多元”指56个民族的文化,“一体”指中华民族文化。
“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的提出,最早可追溯至1902年,梁启超在《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写道:“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四海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出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这是因为在1840年鸦片战争后,面对外国殖民者阴谋瓜分中国领土的险恶用心,“中华民族”利益的不可分割性逐渐为国人所认清,在中国近代反帝、反封建斗争中,激发起各族人民对于“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抗日战争更是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在费孝通看来,中华民族在“国”“民”“族”三者上的转变首先是源于我国56个民族在追求新的“自觉”民族实体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命运”的“高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因此,费孝通提出我们有必要探讨重构“中华民族”共同情感与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新途径。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则指明了重构“中华民族”共同情感与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方向。因此,费孝通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观点是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基础。
三、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途径
民族原本就是指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中华民族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政治与文化共同体,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在于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从性质上讲,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既是民族认同,也是国家认同,更是一种共同体认同。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有着多方面的重要意义,它是整合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逻辑前提,是整合国内各民族利益的重要机制,是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少数民族融入现代城市生活的精神支撑。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政治上:加强各民族的国家认同建设
从国家层面上讲,中华民族经过几千年的打磨铸就已成为相互依存、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政治共同体,是参与国际竞争和全球治理的基本政治单位。因此,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就要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
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基本目标在于巩固共同体内部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促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个体之间相互团结、为共同体的发展提供可靠的精神保障。而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关键就是要促进中华各民族成员都自觉认同“同属于一个国家”“各民族是一家人”,直至形成一种潜意识的共同体观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在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
“爱国主义”一般被界定为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无疑,任何一个民族国家的公民,不论其具体民族为何,总是要在“祖国”这个地理的、社会的、文化的和政治的特定环境中求得生存与发展,而一国公民由于生于斯、长于斯的人生经历和社会交往而产生的对家乡的眷恋、热爱以及甘愿报效的情感与认同便是“爱国主义”的社会根基。中国作为一个具有长期历史连续性的古老国度,“血浓于水”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国内各民族由“民族主义”的认同向“爱国主义”的认同之趋势也早已形成,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持续和发展。正如陈连开所说:“像爱护自己的生命那样爱护祖国的统一与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已经成为中国各族人民爱国主义的集中体现。这种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过去曾鼓舞中华民族打败帝国主义侵略,今后同样会鼓舞中华民族,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重振中华民族雄风并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二)文化上:加强各民族的“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建设
民族认同主要是一种文化认同,是个人对一个民族群体的文化特性的接纳、承诺及其文化实践。对于任何一种共同体而言,共同体文化的价值就在于凝聚共同体成员的认同意识。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是共同体保持自身活力的精神源泉,也是影响其他共同体成员接受认可本共同体的重要手段。
中华民族文化本身就是中华大地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相互融合的伟大结晶。正是因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历史过程与“大散居,小聚居,相互交错居住”的现实场景,才使得“多元一体”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根本属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认同中华文化和认同本民族文化并育而不相悖”。因此,中央提出要加强各民族的“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建设,强化各民族之间的文化联结和共同体意识,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和继续前进的力量之源。
四、结语
新中国成立初期进行的全民性民族识别工作,回答了我国有哪些民族、有多少个民族的问题,并使我国境域内原本具有充分文化属性的族群共同体转型成为强调政治属性的国家民族,为新生民族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制定和施行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地方知识;费孝通从史学的视角梳理了中国历史上各个民族变迁的脉络,又用社会学的理论界定了各个民族所具有的共性和差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观点。其内容主要表现在:首先,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统一体。中华民族是在漫漫历史长河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个不可分割的包括汉族和其他各少数民族在内的56个民族的统一体,但这并不是56个民族的简单相加,而是指各民族之间共有的、难以分离的各种因素所形成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是确确实实存在的,是不容置疑的。其次,承认中华民族的多元性,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特征。在这一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高屋建瓴地提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首次确认中华民族作为共同体意义上的内部各民族与国家关系定位以及战略目标,从而明确提出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指明了方向。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