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起,巴彦淖尔市开始实施土地流转政策,至今流转的土地数量已达294万亩,占耕地总量的27%左右,共有农民合作社5454家,百亩以上种植大户2.14万户,规模以上企业280家。巴彦淖尔市从2008年开始实施土地流转政策后,积极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作为统筹城乡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巴彦淖尔市土地流转呈现出四种模式:一是种养大户带动型。种植大户和养殖大户流转土地实行规模化经营,在增收的同时带动周边农户共同致富;二是企业租赁经营型。龙头加工企业、养殖企业和农业公司通过租赁的方式集中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建立标准化原料和饲草料基地;三是合作社带动型。农牧民通过组建专业合作社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四是土地收储代管型。乡镇把农民土地集中收储起来,统一租赁给农业公司,建立有机产品生产基地。
土地流转最大的好处是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土地流转的快速发展,为土地大面积集中连片经营创造了条件,既可以发挥现代农业的规模效益,又可以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提档升级,同时又推动了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的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农民收入因此增加。另外,土地流转不仅让农民获得稳定的流转收入,又可以从事其他经营,实现多渠道增收。
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