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通古斯语族,又称通古斯语族、通古斯—满语族,是阿尔泰语系的语族之一。通古斯一词是雅库特人对埃文基族(即鄂温克族)的称呼,后来为西方学者所用。以后又发现中国东北地区的一些民族如满族等的语言,与通古斯语相似,于是把这些民族的语言统称为通古斯语,并把这些民族统统划入通古斯语族中。
满—通古斯语族分布在中国、俄罗斯、蒙古国。中国境内有5种语言,即满语、锡伯语、赫哲语、鄂温克语、鄂伦春语,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以及新疆。俄罗斯境内有8种语言,即埃文基语、埃文语、涅基达尔语、那乃语、乌利奇语、奥罗克语、乌德盖语、奥罗奇语,主要分布在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蒙古国境内只有鄂温克语。此外,还有我国历史上女真族使用的女真语。
使用满—通古斯语言的民族总人口约有一干万。但是,不少民族的绝大多数人或一部分人已经转用汉语或俄语,如中国的满族,能讲满语的人已经很少了,所以真正使用这个语族语言的人口实际上已微乎其微,有学者估计大约有10万人。由于研究者们计算的方法和标准的不同,目前关于满—通古斯语族所包括的语言总数尚不统一。如中国的鄂温克族,在俄国称埃文基语,旧称索伦,应当说是他们使用同一种语言,有方言差异,可是有的学者当作两种语言,有的学者甚至看成三种语言。我国学者一般认为满—通古斯语族有十一种语言:满语(含女真语)、锡伯语、赫哲语(俄国称那刀,又作果尔迪)、鄂温克语(俄国称埃文基)、鄂伦春语、埃文语、奥罗克语、奥罗奇语、乌德盖语、乌利奇语、涅基达尔语。
关于满—通古斯语族的分类,学者们的意见也不一致。有代表性的分类法有二种,即二分法和三分法。二分法是把该语族分为两个语支:南语支即满语支,北语支即通古斯语支;三分法是把该语族分为三个语支:满语支、鄂温克语支、赫哲语支。我国学者传统的分类法是二分法;通古斯语支,包括鄂温克语、鄂伦春语;满语支,包括满语、锡伯语、赫哲语。
历史学家和历史比较语言学家都曾明确指出,使用阿尔泰语系各语言的人民,在历史的早期都起源于中国的北方,并长期生活在这个地区。满—通古斯语族和各民族的生活区域更为集中,主要在中国的东北部,聚居在黑龙江、松花江流域的莽莽森林、白山黑水之间。尽管关于满—通古斯语族的各民族的族源学术界意见不一,但不少研究者从语言、风俗、居住地域、宗教信仰等方面论证,满—通古斯语族人民是先秦肃慎人的后裔,在广义上有着共同的族源。
语言特点
在语音方面,通古斯语支的语言有长元音,满语支的语言复元音多;辅音的组合一般不超过两个音素,而且不出现在词首,也很少出现在词中。
元音和谐律适用,但严整程度在各个语言中不一样;共同点是在一个词出现的元音,要在舌位的高低和唇状的圆展方面相互一致,附加成分中的元音也要求相互协调。语族的一些语言附加成分中的元音,按词干元音的不同可以有四种语音形式。
语法方面属于使用后加成分的粘着型语言,基本语序为SOV,也就是主语+宾语+谓语的顺序。满语支语言一般有五至七个格,通古斯语支语言的格多至十六个左右,其中表示方位意义的格就有很多。
该语族大多数语言都有领属范畴,领属附加成分不仅粘附在体词后,还可以粘附在副动词后;人称附加成分大都起源于相应的人称代词,状词在大多数语言里都很丰富;用附加后缀的方式构成词的各种形态变化,并表示不同的语法意义。主从复句中的从句,主要由形动词、副动词充当谓语形式构成;在大部分语言中有利用元音和辅音交替构成的在意义上和词形上相对称的对偶词。
词汇方面,各种语言都有丰富的构词附加成分和利用合成法构成的各种类型的复合词,也有利用元音或辅音的交替构成在意义上和词形上相对称的词。此外,不少语言都有一些早期借自蒙古语、雅库特语和汉语等语言的词汇,该组语言中现代语来自俄语、汉语和英语的词汇比较多,用于表达新事物和新概念的词。
文字
使用满-通古斯语族语言的民族有12 世纪参照汉文笔划创制的女真文、16世纪末参照蒙古文创制的满文,以及18世纪中叶以后在满文基础上逐渐发展形成的锡伯文。20世纪20年代末在苏联曾以拉丁字母为基础创制了埃文基文、埃文文、那乃文和乌德盖文(后未使用)。 1936~1937年这些文字改以基里尔字母为基础。已知的最早文献为女真文《得胜陀颂碑》(1185)。
参考资料:梅尔尼科娃和清齐乌斯:《涅吉达尔语研究资料》、《通古斯语集》,1831年,列宁格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