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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五卖花灯

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马宏杰 2018年10月30日 阅读量:

  陇县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北部,距宝鸡市81公里。这里民风淳朴、文化底韵深厚。陇县花灯就是这里的民俗风情之一。每当年前一个月,会做花灯的人家就忙碌起来,扎做各式的花灯拿到集市上卖或送给亲朋好友。

  花灯在陇县是传统的民间工艺品,几根竹签、几片彩纸,扎灯人三扎两糊就成了一个造型古朴且精美好看的花灯——莲花灯、龙灯、八卦灯、蟾蜍灯、白菜灯等等。正月初十开始,各家各户所扎的花灯就都上市了,热热闹闹、红红火火的花灯便占满了一条街。卖灯的、买灯的、个个喜气洋洋。

  从正月十四开始,按照陇县的风俗,亲朋好友要互赠花灯以表示吉祥祝福,准备娶媳妇人家的男方要给女方送花灯。舅舅要给外甥送花灯,爷爷要给小孙孙送花灯,而且这一送要送到孩子长到12岁,最后这一年送的灯叫“完灯”。

  正月十五是灯节的高潮,这一天家家户户要在院中悬挂花灯。

  整夜不熄,以示驱邪吉祥,就连住在城里楼房的人家也要在阳台上悬挂花灯。孩子们成群结队地挑着灯走街串巷,这叫“游灯”。而大人则提着火罐灯,带上供品到祖坟上挂灯祭祖。人们在祖坟上挂上数盏红灯、上香洒酒、燃放鞭炮。一连三天,往日寂静的山坡墓地,此时处处红光闪烁,同夜空中的繁星汇成一道风景线。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花灯年俗给当地的人们带来了迎来送往的红火日子,也成为陇县民俗中一道奇特的景观。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200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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