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学者格雷布纳(1877-1934)的代表作有《大洋洲的文化圈与文化层》和《美拉尼西亚的弓文化及其亲属关系》等。他反对用进化的眼光看待人类的社会文化现象,认为民族学研究的唯一主题就是文化现象的传播和借用。他认为,无论哪一种文化事实,是在某一个地方,仅仅一次产生出来,并只有少数几个地区的较优秀民族才能创造和发展文化,他们的创造发明传播开便形成以他们为中心的文化圈,其他民族的文化都是从这些优秀民族的文化中传播和借用而来的。整个人类文化史只是几个文化圈(又称文化综合体)在地球上移动的历史,是他们之间彼此机械结合的历史。依据此说,不管是相邻还是远隔重洋的民族,只要发现类似的文化特质,就可以断定是文化传播和借用的结果,因而也都可以划归某一文化圈。
格雷布纳的“文化圈理论”是对弗罗贝纽斯提出的文化圈理论作了系统说明,把澳大利亚和大洋洲分为6到8个文化圈:塔斯马尼亚(早期尼格罗)、古澳大利亚(新尼格罗)、图腾(西巴布亚)、两极(东巴布亚)、美拉尼西亚弧形文化、原始波利尼西亚、新波利尼西亚、印度尼西亚文化圈(从早到晚排列)。每个文化圈都有多种文化因素。文化圈的重叠形成文化层,也有分开的。可以从其分布看他们出现的顺序和移动的路线。如若一文化圈处在某地域中央,则它是晚近的,先驱的文化则被它排挤到边缘。
为了判定文化特质的类似性,格雷布纳提出了标准,一个是“形的标准”,即从文化事务的形式、结构和作用上来判定文化特质的类似性。一个是“量的标准”,即从文化特质数量的多少来判定文化的传播关系。
参考文献:
[1]夏建中.文化人类学理论流派:文化研究的历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2]宋蜀华,白振声.民族学理论与方法[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