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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独木龙舟节

来源:国家民委文宣司组织编写 2017年12月04日 阅读量:

  每年农历约五月二十三日至五月二十七日,贵州省施洞一带居住在清水江边的苗族人民都要举行这一盛大集会,独木龙舟节历史悠久。独木龙舟是苗族文化的骄傲。在中国贵州黔东南苗岭深处的崇山峻岭中,蜿蜒流淌着一条美丽的清水江,它流经贵州的麻江、凯里、黄平、台江、施秉、剑河、锦屏、天柱等县后汇入湖南沅江。独木龙舟竞渡,就是这条江上的古老竞技活动。清水江是贵州省第二大江,是长江上游重要支流。相关的还有一条它的支流巴拉河,起源于黔东南雷山县,于台江县巴拉河村融入清水江。独木龙舟这项举世罕见的传统竞技活动的开展范围仅存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和施秉县交界的清水江以及与其支流巴拉河交界处,活动人群仅限于苗族的一个支系。

  独木龙舟原始古朴,与其他船只相比有许多非同一般之处。

  据民国《施秉县志》记载:“船用长木制成,首尾具备,施以彩色,荡漾波心蜿蜒有势,颇足观赏”。清光绪《苗疆闻见录稿》曰:“其舟以整木刳成,长五、六丈,前安龙头,后置凤尾,中能容二三十人。短桡激水,行走如飞。”清乾隆《镇远府志》记载:“苗人于五月二十五日,亦作龙舟戏,形状诡异,以大树挖槽为舟,两树合并而成。舟极长,约四五丈,可载三四十人。”

  苗族的独木龙舟赛,却来源于一段远古的神话传说。相传清水江有个老渔夫的独生子被恶龙咬死。老渔夫杀死了恶龙,各村寨的苗民还割开龙肉吃着津津有味。随后天地昏暗,恶龙向苗民报梦,要求村民以划龙舟方式祭祀它,相传至今。这显示出与众不同的不畏强暴、不惧鬼神、与自然顽强抗争的人文精神。参加竞赛的是苗族的男性同胞。

  “苗族龙舟节”被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俗类”收录。 “苗族龙舟节”的节日文化得到了有效保护。

苗族独木龙舟节

苗族独木龙舟节

编号:Ⅹ-75

类别:民俗   

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台江县

参考资料: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组织编写《国家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解》,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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