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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十大关系》对当前民族工作的启示

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狄鸿旭 2018年09月18日 阅读量:

  1956 年 4 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的《论十大关系》讲话,是中国共产党人比较系统地探索中国自己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始,这一纲领性文件不仅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执政探索的系统总结,也能够为当前提供重要借鉴。

  一、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工作的认识和实践始于建党之初

  1956年,刚刚经历过朝鲜战争的新中国,正在筹备召开党的八大。国内迎来相对稳定的和平环境,需要抓紧有利时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步伐。与此同时,苏共二十大召开后对斯大林个人崇拜的批判和对其自身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促使毛泽东对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走向进行整体思考。

  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工作的认识和实践始于建党之初,特别是长征时期,红军队伍经过黔、川、甘等藏、彝民族聚居区,面对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工作的方式有很大不同,中共的民族工作思路由此奠定。红军到陕北创建根据地以后,由于西北地区是汉、蒙古、藏、回等各民族的聚居区域,民族工作成为革命根据地发展壮大、获得群众基础的重要工作,中央那时专门成立了西北民族研究室,后来又成立了延安民族干部学院,在发动少数民族群众、联络少数民族精英、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动员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抗日工作、开拓对苏联的通道等方面,取得了卓越成效。这一时期的宝贵工作经验,为新中国成立前后的民族工作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共中央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探索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协助部分少数民族实现了社会发展形态上的直接过渡,并在民族语言、民族文化、民族干部等方面实行了全方位的支持政策。也正是在此过程中,部分干部滋生了“大汉族主义”情绪。这一时期,毛泽东多次强调反对“大汉族主义”,并于1956年发表《论十大关系》讲话时,再次强调了这一点。

  综上可见,毛泽东和当时的中央领导集体,在处理民族关系和推进民族工作时,充分考虑了历史形成的民族关系处理模式,创造性地运用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将民族工作整合到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整体时代中,这一时期的民族工作在很多方面学习了苏联模式,但也保留了社会主义中国的特点。

  二、民族关系处理与民族地区发展

  (一)民族关系处理:避免大汉族主义与地方民族主义

  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民族识别工作的开展和民族地区社会形态的过渡,在现代化的语境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潮流中,一方面通过“民族识别”和“民族政策”造就了带有需要补偿意味的“少数民族”;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形态过渡,国家内部产生了系列资源调配,以便让少数民族尽快实现“现代化”和社会形态的转变。而这些举措在实施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滋生了“大汉族主义”,因此,毛泽东在对待民族关系问题时,着重强调反对“大汉族主义”,并指出“对于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我们的政策是比较稳当的,是比较得到少数民族赞成的,我们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

  历史上,“汉族中心主义”一直是传统民族关系处理的主要出发点。新中国成立以后落实民族政策,对少数民族给予各类特殊照顾,以达到实质平等的状态,这种理念的转变要在汉族干部和群众间得到充分认识,需要过程。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和此前此后反复强调的反对“大汉族主义”,其实质在于提醒和要求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认识到民族平等的实质,在于各民族能够逐渐尽快缩小差距、共建共享社会主义。

  避免“大汉族主义”的实际落脚点,是以民族团结作为国家稳定、社会安定的基础保障,并以此创造良好和谐、协调发展的国内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对此,毛泽东论述到:“我国少数民族人数少,占的地方大。论人口,汉族占百分之九十四,是压倒性优势。如果汉人搞大汉族主义,歧视少数民族,那就很不好。而土地谁多呢?土地是少数民族多,占百分之五十到六十。我们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实际是汉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大物博,至少地下资源很可能是少数民族物博。”因此,避免“大汉族主义”实际上是统筹各方力量,凝聚共识,共同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基础保障。

  (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建设中的资源利用及分配关系

  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毛泽东明确指出:“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究竟怎样才适合,要好好研究一下。”事实上,探索建设完善适合民族地区的经济管理及财政体制,既是毛泽东所强调的“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部分内容,同时,体制建设才可以确保“天上的空气,地上的森林,地下的宝藏”这些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资源,能够更好地被开发利用,充分地发挥建设作用。

  在毛泽东所论述的关系要素中,轻重工业、沿海内地、经济国防、中央地方等几组关系对于协调民族地区开展,也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如毛泽东强调,在现阶段,推动重工业发展的根本途径在于农业、轻工业,从而保障人民生活并为重工业奠定基础,而广大民族地区的产业形态则基本上以农业、轻工业为主,强调对农业和轻工业的重视,对于民族地区的经济积累和现代化,同样关键。在沿海和内地关系方面,毛泽东强调,对于近代早期中国所形成的传统工业布局的重视,并发展好沿海地区的传统工作,这一思路在当时具有积极意义。《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着墨最多,强调在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要适度放权,避免如苏联模式中地方机动权的缺失,并具体提出“同地方商量办事”的工作方法。同时,毛泽东举一反三,指出省市与区县之间、省市之间也是需要关注和注意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地方之间关系,在处理过程中要兼顾统一与分权,协调与配合。民族地区作为“地方”存在,也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一种,民族地区的独立性与中央的统一性,共同构成了国家各级政权运转和国民经济社会建设的整体,其运行发展也需要遵循中央与地方关系处理的基本准则。

  三、《论十大关系》中“民族关系”的理念思路在新时期仍闪耀光芒

  (一)对民族关系处理的启示

  在新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民族地区的传统发展模式正在革新,民族关系在现代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悄然变化,民族地区的改革发展与现代化建设和少数民族人口的跨区域流动与城市化进程,共同构成了民族地区变迁的主要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社会建设取得巨大、转型期民族问题逐步产生的过程中,对于反对“大汉族主义”的政府倡导和社会宣传都未能如新中国初期被高度重视和强调。当前,尽管在政府政策层面,实施了一系列面向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支持举措,但是受市场机制和官僚体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帮扶政策”的实效在转化为少数民族群众的切身感受方面仍有不足。民族政策和带有少数民族标签的社会文化建设举措,在一定程度上也强化了民族间的区隔,“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民族团结与文化互利共存理念在实际落实中有差距。这些问题的原因之一在于各级政府整体框架下的各个行政机构,其所负责领域具有普遍性对象的特点,而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则既要面对“特殊”群体,又要面对一般群体,所处理的政务也常常需要标举“政治化”的意义,协调其他机构配合达到政务推行。由此一来,在整体性的国家政权体系中,民族工作系统也与少数民族一样,成为了被特殊对待的机关,在标举“政治化”意义的过程中,渐失主流地位。比如,只有民族工作系统或民族自治区域地方才会重视民族问题、民族工作,而在其他各行业系统中,“民族工作”的观念或难以体现,或把握不准确,这就造成了组织或个体中无意识的“大汉族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完善,市场机制导向与国家建设浪潮的兴起,在民众、社会与国家层面都容易产生无意识的“大汉族主义”,从而影响民族关系和社会稳定。这与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迈向经典型或苏联式的“社会主义”过程中所提倡要注意反对的“大汉族主义”有异曲同工之处。

  毛泽东在发表《论十大关系》时期突出强调反对“大汉族主义”,既有基于少数民族“地大物博”,需要全国统筹、集中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的整体理念的考量,也有对于推进民族地区民主改革、进一步加强各民族对于中央政权拥护认可的政治考量。就当时情况看,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左”,都是因为操之过急或把握不准,都是“大汉族主义”的工作思维体现。于今而言,政策制定、理念落实与实际操作中,把握好“三交”的自然发展状态,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才可能使城市民族工作真正发挥积极作用。2016年城市民族工作会议上,俞正声强调城市民族工作要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为重点,以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为抓手”。而这一理念的执行,恰恰需要避免“大汉族主义”思维,应依据地区实际情况稳健推行,侧重规范在历史上或者近些年城市发展进程中自发形成的区域、行业和群体,避免越俎代庖。

  (二)对民族地区发展的启示

  《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除具体论述民族关系外,有关其他关系的论述,对于现阶段推动民族地区发展、有效利用民族地区资源、保护民族地区环境生态、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具有重要意义。

  1954年,毛泽东讲到:“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有自己的特点”,并强调少数民族地区可以按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论十大关系》讲话中,毛泽东再次提出:“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究竟怎样才适合,要好好研究一下。”

  在毛泽东看来,发展重工业,不能忽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一定要注意加强轻工业和农业建设,以便积累资金和保障人民生活,苏联和东欧国家在这方面走了弯路。由于历史原因,东南沿海地区是中国工业的主要区域,民族地区经济形态以农牧业为主。新中国成立后,重点在内地发展重工业、军工业,并建立以全面工业化为标志的社会主义国家。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多个关系中,所强调的都是建设过程中要注意稳定平衡的问题,如轻工业和农业平衡,沿海内地平衡,经济国防平衡,集体个体平衡等,并着重强调保护农民利益,注意维护地方权益。结合当时民族地区实际而言,工业基础薄弱,农牧业占主要地位,经济发展建设方面,要培植和维护好农业根本,保护好农民权益,才能理顺关系、平衡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在民族地区也比较突出。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特别是工业建设,其核心在于利用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发展生产,如煤炭、石油、矿产、能源等,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整体工业布局建设中,企业发展所需的人才、技术、资金等,优先循环和配置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和领域,而民族地区并无这方面的优势,这给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造成一种认知偏见。以现代化为标志和以资源加工为特点的工业建设,其本质在于占有资源,同时,受制于市场机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很难为当地民众带来直接利益。这一现象的产生,在于民族地区尚未培育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产业环境。

  在民族地区进行经济建设和资源开发过程中,毛泽东所强调的要平衡农业、轻工业与重工业的关系,保护农民利益,正是对少数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基层群众的补偿照顾机制需要完善的要求。同时,毛泽东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强调,也对现阶段民族地区资源利用与分配具有指导意义。

  另外,在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具有与主体汉民族“文化”具有差异的标签区域与人群,“民族文化”正在成为被建构、加工和消费的象征性资源,在民族文化的消费群体中,往往存在无意识地扩大或者忽略“文化”因素的情况,而在民族文化的生产群体中,也存在有意识地夸大“文化”差异的情况。如民族地区的旅游景区,一方面游客关注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差异,同时景区也会突出强调民族文化内涵,以获得游客关注。这种对“文化”的市场塑造,也影响到了少数民族群体自身,有些少数民族个体或群体希望通过对本民族的文化展示和文化生产获益,同时又对本民族文化的市场化和产品化感到焦虑。如何寻找市场化与文化神圣感的平衡,也就是毛泽东所强调的:“要诚心诚意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文化建设”。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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